|
(1) 延期
- 在办理好所有入学手续后,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进修的情况,在该学期开学前一周提出推迟进修的事由书,可以延迟进修一次。
- 若延期后仍不能来上课,则取消注册,但学费不予退还。
(注:在未取得签?时,不能申请延期上课)
(2) 取消
- 在国际语学院院长的许可下可以取消注册。
- 取消注册时一定要提交书面申请书。
- 在取消注册时,根据退还规定退还学费
(3) 退款
- 报名费不予退还
- 开课一周之前取消报名的情况:退还该学期学费的90%
- 开课一周之内取消报名的情况:退还该学期学费的70%
- 开课一周之后取消报名的情况:不予退还学费
* 注意事项:
- 在未得到签?的情况下,可儶带以下材料,申请办理全额退款。
(取消申请书、入学通知书、学费付款收据、拒绝给予签?的说明书)
- 若未取得签?,只有在开课前一个星期提出申请,才有可能收到全部退款。 |